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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葬》  王力雄 著

第五章“一國兩制”的失敗(13)

【多維連載】

5、行不通的“一國兩制”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五日,達賴喇嘛在斯特拉斯堡的歐洲議會發表演說,提出了著名的“斯特拉斯堡建議”。“斯特拉斯堡建議”除了重申九個月前他在美國國會人權委員會演講提出的“五點和平計畫”,還對中國表達了一個重大妥協,即同意由中國負責西藏外交,並同意中國在西藏保留軍事設施。這是達賴喇嘛流亡之後第一次公開做出此種允諾,等於承認了﹙雖然是含混和不得已的﹚中國對西藏的主權。一位在海外的中國學者把“斯特拉斯堡建議”與《十七條協議》做了比較,認為二者在本質上頗有相似之處,因此他建議中共與達賴雙方重新回到《十七條協議》,作為解決西藏問題的基礎。〔73〕

雖然達賴喇嘛後來﹙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九日﹚又在瑞士撤消了他的“斯特拉斯堡建議”﹙理由是“由於中國政府沒有表示任何要答覆的意願”〔74〕﹚,但他仍然多次重複他的想法──西藏可以保留在中國之內,表明他實際上沒有放棄“斯特拉斯堡建議”的立場。只要中國能夠真正給予西藏完整的自治權,他會交出西藏的主權作為交換。海外的中國民主人士為此專門設計了一種未來中國與西藏的“邦聯關係”,以作為解決西藏問題的藍本。

不管名目怎麼變化,其實都在“一國兩制”的框子裡打轉。把“斯特拉斯堡建議”與《十七條協議》進行比較研究的思路是有意思的,但是建議再回到《十七條協議》的基礎,是沒有認識到一九五九年“一國兩制”失敗的必然性,而把導致當時結局的原因僅僅歸於雙方缺乏誠意和對協議的有意破壞,似乎只要雙方能夠真正自覺地遵守協議,西藏與中國的“一國兩制”就不會失敗。

不否認雙方肯定缺乏誠意,但是我們已經知道導致拉薩與北京徹底決裂的“叛亂”是起於拉薩統治範圍之外的藏區。不管北京心裡怎麼盤算擺脫《十七條協議》的束縛,至少在拉薩事件之前,它在噶廈政府管轄的地盤上基本遵守了協議。問題不是出在對“一國兩制”遵守與否,而是出在“一國兩制”本身。如前所言,北京在受其管轄的藏區實施與中國內地一樣的制度與改革,從法律角度難以指責。但假設康區和安多與西藏本土是隔絕的,人民和信息都不能自由往來,在那裡實施改革引發叛亂的可能性就會小得多﹙及早消滅叛亂也容易﹚。或者反過來說,即使那些藏區發生叛亂,也不會蔓延到西藏本土,因此也就不會引發拉薩事件,北京和拉薩的關係就可以繼續維持下去。

這裡顯露了實行“一國兩制”的必要條件──“兩制”之間必須相互隔絕。如果人民可以在兩種法律和社會制度之間自由流動,所謂“一國”和“兩制”最終就難以並存的,要麼分成兩國,要麼合成一制,而在這或分或合的過程中,一定會伴隨激烈的衝突和震盪。

我認為“一國兩制”對西藏之所以行不通,就在於西藏不可能實現這種必要的隔絕。偌大西藏不可能像彈丸香港那樣,以鐵絲網和邊防武裝實現隔絕。那一是成本太高﹔二是即使付得起那種成本,又怎麼可以人為切斷西藏與其他藏區千百年來作為同一民族的文明一體、血緣關係和民間往來呢﹖把一個民族分在兩國造成隔絕也許可以,也有先例,然而把一個民族在一國內隔絕開來,則是不可想像的。

從這一點,我認為達賴喇嘛堅持大西藏的統一──即把目前中國劃分的西藏自治區和分屬青海、四川、甘肅和雲南四省的藏區合在一起進行自治的構想是有道理的。

在“五點和平計劃”和“斯特拉斯堡建議”中,達賴喇嘛提出未來統一的西藏將有一個民主制的政府,擁有決定一切西藏事務的權利﹔其政府三權分立,由一名民選的行政官、一個兩院制的國會和一個獨立的司法系統組成﹔保證言論、集會、宗教的自由﹔西藏的社會和經濟制度應該根據西藏人民的願望來決定等〔75〕。很顯然,在允諾中國保留對西藏主權之同時,提出這樣一套與中共統治完全不同的社會制度,是典型的“一國兩制”。達賴喇嘛的“一國兩制”與《十七條協議》的不同,在於他要把“兩制”的界限從過去的“行政範圍”擴展到整個“藏人居住區”,使全體藏族人民統一在一個制度下,而不再像五十年代那樣被“兩制”割裂。那麼,是否就能避免不同制度的衝突,以及所導致的“一國兩制”的失敗呢﹖

遺憾的是,即使實現了“大西藏”的一體化,同樣問題也還是照樣存在。因為四省藏區不少地方現在已經成為漢藏混居地區,如果把那些地區劃歸西藏管轄,藏人統一於一種制度了,同時卻將有在那些地區居住的總數在一百五十萬以上的漢人〔76〕隨之被置於西藏的制度之下。原來對藏族存在的問題就轉移到了漢族一邊──如果不能在兩種制度之間實現隔絕的話,如何設想兩邊保持著密切的往來的漢人,這邊生活在中共的集權專制下,另一邊則生活在達賴喇嘛的西方民主制之下呢﹖其中會發生的問題將是一樣的。難道中共的極權政府能夠容許四分之一國土變成自由天地嗎﹖所有那些惹怒了中共的異議人士,只要抬腿跨過兩制的邊界,進入實行了民主制的西藏,中共的秘密警察是否就再不能對他們進行追究,而他們還可能時不時地溜回來開上一個要求中共下臺的飛行集會呢﹖

當然,達賴喇嘛會力圖避免這種局面。在他的“五點和平計劃”裡,他提出“中國移民必須回歸中國”〔77〕。只要所有漢人都離開現在的漢藏混居區,都去歸中共政權統治,問題豈不就迎刃而解﹖對達賴喇嘛來講,他完全有理由認為現在漢藏混居區的漢人大部分是不合法移民,但是且不說北京政府是否會接受他提出的“移民回歸”,就西藏方面而言,難道有能力把一百五十萬“中國移民”清除出去,使二百多萬平方公里的西藏高原成為血統單一的“純藏區”嗎﹖發生嚴重的民族衝突是免不了的,退一萬步而言,即使西藏真地做到了這一點,它又怎麼防止被驅趕的中國人重新返回呢﹖

討論至此,又回到了我們在前面涉及的建立邊防及其代價的問題。不在西藏與中國之間設立起嚴密的防線,就無法在兩制之間實現隔絕,“一國兩制”──不管是中共提出的還是達賴喇嘛提出的──也就不可能成功。然而在西藏漫長的邊界建立邊防,是西藏根本無力做到的,也永遠不能指望中國會幫助西藏這樣做。

所以,無論我如何讚賞達賴喇嘛的和平精神與人道思想,我也無法在他現已公諸於世的計劃和建議中,找到解決西藏問題的切實可行的基礎。



註釋〔1〕吉柚權,《白雪──解放西藏紀實》,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頁192。

〔2〕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時事出版社,1994年,頁750。

〔3〕《西藏文史資料選集•紀念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專輯》,西藏自治區文史資料委員會編,1991年,頁277。

〔4〕吉柚權,《白雪──解放西藏紀實》,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頁138。

〔5〕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時事出版社,1994年,頁768-769。

〔6〕達賴喇嘛《自傳》頁80-81。

〔7〕《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見《西藏自治區概況》,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頁626-629。

〔8〕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時事出版社,1994年,頁797。

〔9〕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時事出版社,1994年,頁798。

〔10〕梅•戈德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時事出版社,1994年,頁843。

〔11〕吉柚權,《白雪──解放西藏紀實》,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頁301,343。

〔12〕宋黎明,《重評〈十七條協議〉》,載《中國大陸知識分子論西藏》,臺灣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頁125。

〔13〕Pierre-AntoineDonnet,《西藏生與死──雪域的民族主義》,時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1994年,頁39。

〔14〕Pierre-AntoineDonnet,《西藏生與死──雪域的民族主義》,時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1994年,頁39。

〔15〕列寧,《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

〔16〕吉柚權,《白雪──解放西藏紀實》,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頁464。

〔17〕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和平解放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13-116。

〔18〕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和平解放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17-118。

〔19〕陳競波,《西藏統一戰線工作的歷程》,載《西藏文史資料選集•紀念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專輯》,西藏自治區文史資料委員會編,1991年,頁121。

〔20〕陳競波,《西藏統一戰線工作的歷程》,載《西藏文史資料選集•紀念西藏和平解放四十周年專輯》,西藏自治區文史資料委員會編,1991年,頁120。

〔21〕譚•戈倫夫(A.TomGrunfeld),《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168﹔《西藏大事輯錄》頁25。

〔22〕譚•戈倫夫(A.TomGrunfeld),《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171。

〔23〕趙慎應,《中央駐藏代表──張經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09。

〔24〕趙慎應,《中央駐藏代表──張經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10-111。

〔25〕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01-102。

〔26〕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30。

〔27〕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08。

〔28〕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07。

〔29〕《新華月報》,1952年12月號,頁11。

〔30〕毛澤東《關於我們對西藏工作的政策──中共中央關於西藏工作方針的指示》見《毛澤東選集》第五卷頁61。

〔31〕曉暉等,《紐約訪達賴喇嘛》,載《中國大陸知識分子論西藏》,臺灣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頁241-242。另見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18。

〔32〕《西藏大事輯錄•1949年─1985年》,西藏農牧學院馬列教研室與西藏自治區黨校理論研究室合編,1986年,頁65-66。

〔33〕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43。

〔34〕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32-34。

〔35〕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03。

〔36〕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04。

〔37〕《中共西藏黨史大事記》。

〔38〕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06﹔趙慎應,《中央駐藏代表──張經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26。

〔39〕李維漢,《統一戰線問題與民族問題》,頁180。

〔40〕馬麗華,《靈魂像風》,作家出版社,1994年,頁212。

〔41〕譚•戈倫夫(A.TomGrunfeld),《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220。

〔42〕譚•戈倫夫(A.TomGrunfeld),《現代西藏的誕生》,中國藏學出版社,1990年,頁188。

〔43〕喬治•金斯伯格等,《遠東觀察》,1960年29卷第8期。

〔44〕達瓦•諾布,《1959年的叛亂,一點說明》,頁81。

〔45〕工布•扎西•恩珠倉《四水六崗─西藏抵抗運動回憶錄》頁59-62。〔46〕頓堆曲英,《從宗秘書到邊壩地區叛軍司令》,載《西藏文史資料選輯•第三輯》,西藏自治區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1984年,頁86。

〔47〕吉柚權,《白雪──解放西藏紀實》,中國物資出版社,1993年,頁476。

〔48〕西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編《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關於西藏民族問題的部分論述》。

〔49〕西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編《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關於西藏民族問題的部分論述》。

〔50〕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45。

〔51〕王國珍,《霹靂天降懲凶頑──回憶拉薩戰鬥中的炮兵行動》,載《西藏革命回憶錄•第四輯》,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頁39。

〔52〕西藏自治區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編,《西藏革命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頁116。

〔53〕黃少勇,《鐵流滾滾丹心熠熠─回憶拉薩戰役中的汽車行動》,載《西藏革命回憶錄•第四輯》,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頁48。

〔54〕以上信件摘自譚•戈倫夫《現代西藏的誕生》和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

〔55〕達賴喇嘛,《流亡中的自在﹕達賴喇嘛自傳》,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0年,頁160。

〔56〕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92。

〔57〕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494。

〔58〕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85。

〔59〕許家屯,《許家屯香港回憶錄》,香港聯合報有限公司,1993年,頁327-328。

〔60〕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109、110。

〔61〕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109、114。

〔62〕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115、116。

〔63〕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119、120。

〔64〕《雪域文化•1992年夏季號》,頁32─35。

〔65〕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143-151。

〔66〕香港《開放》雜誌,1997年2月號,頁26。

〔67〕香港《開放》雜誌,1997年2月號,頁28。

〔68〕香港《開放》雜誌,1997年2月號,頁29。

〔69〕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275。

〔70〕曹長青,《中國大陸知識分子論西藏》,臺灣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頁13。

〔71〕香港《開放》雜誌,1997年2月號,頁39。

〔72〕吉柚權,《西藏平叛紀實》,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275。

〔73〕宋黎明,《重評〈十七條協議〉》,載《中國大陸知識分子論西藏》,臺灣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

〔74〕Pierre-AntoineDonnet,《西藏生與死──雪域的民族主義》,時報文化出版企業有限公司,1994年,頁261。

〔75〕達賴喇嘛的這兩個演講全文見Pierre-AntoineDonnet所著《西藏生與死──雪域的民族主義》的附錄。

〔76〕《當代中國西藏人口》,中國藏學出版社,1992年,頁90。

〔77〕《達賴喇嘛的五點和平計劃》,見Pierre-AntoineDonnet所著《西藏生與死──雪域的民族主義》,頁327。

1五十年代北京大學一教授以當時中共宣傳部長陸定一和統戰部長李維漢的名字做了一副針對當時中共政策的對聯﹕“百花齊放陸定一,民族團結李維漢”。

2《西藏大事輯錄》上最早提到叛亂的是1956年6月23日,達賴喇嘛在中國內地訪問將近一年,剛受過中共煞費苦心的“統戰”接待,“達賴在回到拉薩後,攻擊和反對康區的土地改革,反對人民解放軍平息康區叛亂,並支持康區叛亂的反動頭人”﹙見《西藏大事輯錄》頁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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